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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集装箱物流中心普菲斯冷链分拨中心除臭灭菌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 作者:books-441 | 发布时间: 2017-11-17 | 5919 次浏览 | 分享到: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71117_100135133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天津建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天津港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天津港集装箱物流中心普菲斯冷链分拨中心除臭灭菌项目

招标公告

为保障天津港集装箱物流中心普菲斯冷链分拨中心除臭灭菌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天津港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决定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选定服务单位,欢迎有环保技术服务能力,并熟悉天津相关政策的国内法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天津港集装箱物流中心普菲斯冷链分拨中心位于天津港集装箱物流中心跃进路以东,海铁大道以北,占地面积4028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22000平方米,包括办公区、冷库区、卸货区、设备区、消防泵房、门卫等设施。

二、招标范围:

开展天津港集装箱物流中心普菲斯冷链分拨中心除臭灭菌技术服务,包括(1)冷库冷藏区土壤原位除臭灭菌技术服务;(2)冷库区内道路及卸货区土壤除臭灭菌技术服务;(3)冷库设备间及办公区除臭灭菌技术服务;(4)冷藏区地坪和保温层及砼底板表面除臭灭菌技术服务。

二、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

三、 服务质量: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合格要求。

四、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须包含从事与环保技术咨询服务相关内容,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2、近三年(2015-至今)的相关业绩合同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

3、本项目需要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的技术类职称;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投标单位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相关业绩合同(原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2016年或2017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以上资料需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报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41号(开泰科技园)C区八号二层

六、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7日9:00时至2017年11月23日16:00时

报 名  时 间:2017年11月17日9:00时至2017年11月23日16:00时

招   标   人:天津港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 公  地 址: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保税区)新港大道98号

联   系   人:郝宏媛                 联系电话:022-2560316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建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22-65725681

传    真:022-65725681

日    期:2017年11月17日